发明专利受理和授权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3-06-26 03:45:26浏览次数:30

发明专利受理和授权的区别

在申请专利的过程中,发明专利的受理和授权是两个重要的阶段。虽然它们都涉及到对发明创造保护的审查,但其具体操作和法律效力上存在着一些显著的区别。

1. 受理阶段

发明专利的受理阶段是指申请人提交完整的专利申请文件后,由专利局进行初步审查并确认该申请文件符合法定要求。在受理阶段,专利局主要审核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下述条件:

1.1 新颖性:申请的发明是否有与现有技术不同的创新点。

1.2 创造性:申请的发明是否跨越了技术界限,具备一定的创造差异。

1.3 实用性:申请的发明是否具有实际应用的可行性。

如果专利申请符合上述条件,专利局将作出受理决定并颁发受理通知书,表明该发明专利申请已被正式受理。

2. 授权阶段

发明专利的授权阶段是指通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后,专利局对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作出授权决定并颁发专利证书的过程。在授权阶段,专利局主要审核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下述条件:

2.1 新颖性:申请的发明是否与现有技术领域内的技术方案有实质区别。

2.2 创造性:申请的发明是否具备独创性,达到了在现有技术水平上非显而易见的技术进步。

2.3 实用性:申请的发明是否在实际应用中具备可行性。

如果专利申请符合上述条件,专利局将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公示,公告期满后,未被任何利害关系人提出有效的异议或无效宣告请求,则专利局将对申请作出授权决定,并发送专利证书予以确认。

3. 区别与联系

由受理到授权,申请人需要经历受理阶段和授权阶段。总体而言,受理阶段主要涉及到对申请文件的法定要求进行初步审查,而授权阶段则是在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对发明专利是否具备授权条件进行审定。其区别主要体现在:

3.1 审查标准:受理阶段更侧重对申请的形式以及初步的技术条件进行审查,而授权阶段则需要更严格的审查标准来判断发明是否达到了授权的条件。

3.2 法律效力:虽然发明专利在受理阶段已经被正式受理,但只有在通过授权阶段后,才能获得完全的法律保护,获得专利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授权阶段可能会出现申请被驳回或需要进行修改的情况。此时,申请人可以根据驳回通知书进行合理修改并提交复审请求,以期获得专利的最终授权。

综上所述,在发明专利受理和授权的过程中,受理阶段是初步审查,主要确保申请文件符合法定要求;授权阶段则是全面审查,对发明专利是否符合授权条件进行审定。授权后,才能获得完整的法律保护和专利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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