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行为的概念及成立要件

发布日期:2023-07-17 01:44:22浏览次数:6

商标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类或相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容易引起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混淆的行为。商标侵权是一种侵害知识产权的行为,对商标所有人造成了经济损失,也损害了企业的声誉和竞争力。

要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成立要件:

1. 商标权益存在

首先,商标权益必须存在。商标权益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取得的对商标的专有权利。只有持有有效商标注册证书的企业或个人,才能享有商标权益。没有注册的商标,其商标权益不受法律保护。

2. 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

其次,被指控的行为必须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相同或近似是指在视觉、发音、含义等方面与注册商标接近,容易引起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混淆。若两个商标在各种方面差异较大,不会造成公众混淆,则不能认定为商标侵权。

3. 使用在同类或相似商品或服务上

最后,被指控的行为必须是在同类或相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同类商品或服务是指属于同一国际分类的商品或服务,或者具有相类似的功能、用途或市场表现的商品或服务。只有在同类或相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才能对商标权益造成实质性侵害。

综上所述,商标侵权行为的成立要件主要包括商标权益存在、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以及在同类或相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当一个行为符合以上要件时,可以认定为商标侵权行为。商标侵权对企业及社会经济造成了严重损害,因此,保护商标权益和打击商标侵权行为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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