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取得原则和在先使用的博弈

发布日期:2023-07-16 18:42:36浏览次数:8

商标注册取得原则和在先使用的博弈

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具有独特性、稳定性和连续性等特点。为了保护商标权益,许多企业会选择将自己的商标进行注册。商标注册取得原则是指根据商标法规定,经过注册局审核后,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获得对该商标的专属权利。

首先,商标注册的原则是“先申请、先审查、先注册”。这意味着在商标使用和商标注册之间存在一定的时序关系。即使某个企业先使用了某个商标,但如果没有进行注册,就无法得到商标的专属权利。因此,企业在商标使用之初就应该考虑商标注册的需求,以确保自己的商标权益被有效保护。

其次,注册商标的前提是商标必须具备可注册性。商标法规定了商标的注册条件,例如商标必须具有显著性、区别性和法律禁止的情形等。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商标才能被注册局予以注册。因此,企业在选择商标时,应该注意避免与已有商标相似,以及避免使用一些不合规范的商标,以免注册失败。

最后,在先使用与先注册之间存在博弈关系。有时候,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在商标使用时没有马上进行商标注册。这就可能会导致其他竞争对手抢先注册自己已经在使用的商标。因此,企业要尽快对已经使用的商标进行注册,以免在商标权益上受到侵害。如果发生了商标权益纠纷,先注册的商标主体往往更容易获得法律保护。

总之,商标注册取得原则和在先使用的博弈是商标权益保护中的重要问题。企业应该在商标使用初期就考虑进行商标注册,以确保自己的商标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需要注意商标的可注册性,避免使用相似或者不合规范的商标。在商标权益纠纷中,先注册的商标主体更容易获得法律保护。因此,通过及时注册商标,企业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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