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财产权的特征

发布日期:2023-08-22 10:50:04浏览次数:5

著作财产权是指由著作权法保护的著作所具有的财产权利。著作财产权具有以下特征:

一、创作性:著作财产权是由著作创作而产生的,表现了作者对于作品的独立创造。著作财产权的形成与人的智慧创造密不可分,它是作者对作品的劳动成果所享有的合法权益。

二、独占性:著作财产权赋予了作者对其作品的独占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等。这些独占的权力使得著作权人可以对其作品进行控制,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

三、可分性:著作财产权是一种可以分割和转让的权利。作者可以将自己的特定权利转让给他人,如出售发行权、转让署名权等。此外,出版社、发行公司等也可以通过购买著作财产权来获取作品的经营权。

总之,著作财产权是一种基于个人创造与劳动成果而产生的具有独特性和可分性的财产权利。著作财产权的存在和保护,既能够保护作者的合法权益,激励创造性劳动,促进文化艺术的繁荣发展,也能够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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