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发布日期:2023-07-16 15:28:24浏览次数:7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是保护技术创新和设计创新的重要手段,申请与审批程序是申请人获取专利权的关键环节。本文将介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阶段

在申请阶段,申请人需提交《发明专利申请书》,包括发明名称、摘要、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附图等文件,并缴纳相关费用。申请人可以选择公开公告或保密审查。公开公告的申请,知识产权局申请日后18个月公开。保密审查的申请,知识产权局对申请保密审查,并在审查决定书发出之前不得披露。

二、初审阶段

2.1 实质审查

在初审阶段,知识产权局会对申请文件进行实质审查。主要内容包括审查申请是否符合形式要件、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审查申请是否属于专利保护范围等。审查结果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以针对审查意见进行修改或给出答复。

2.2 公告

经过实质审查且符合要求的申请将被公告,公告后进入观察期。观察期为三个月,任何人都可以向知识产权局提出书面意见,对专利申请的有效性进行质疑。如果有质疑意见,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听证会,并作出处理决定。

三、授权阶段

3.1 授权决定

如果申请经过实质审查且未收到有效的观察意见,知识产权局将作出授权决定,并授予专利证书。专利权自授权发生之日起生效,保持二十年。授权期间,专利权人享有法定的排他权,可以向他人收取使用费用。

3.2 发布公告

知识产权局会将授权信息公告并登记在专利申请公开数据库中,供社会公众查阅和使用。同时,知识产权局还会将授予专利权的通知发放给申请人。

结尾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与审批程序是确保创新成果得到保护的重要环节。申请人在申请阶段需准备全面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关费用,通过初审阶段实质审查,最终获得授权决定并发布公告。专利的授予不仅给予创新者合法权益,也促进了技术与设计领域的进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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