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国别注册协调制度与商标国际注册制度的区别

发布日期:2023-07-16 14:37:17浏览次数:7

商标国别注册协调制度与商标国际注册制度是两种不同的商标注册制度。虽然它们都涉及商标权利的保护和商标的注册,但在具体操作、适用范围以及间的协调上存在一些明显的差异。

一、商标国别注册协调制度

商标国别注册协调制度是目前大部分采用的商标注册制度,大致原则是:“在一个或地区注册商标,仅在该国或地区获得法律保护。”换句话说,商标注册权在每个或地区都是独立的,商标持有人需要在每个或地区分别提交并通过商标注册申请。因此,商标国别注册协调制度又被称为“制度”。这种制度的优点是符合主权原则,能够充分尊重和保护每个或地区的利益,但同时也存在着增加商标注册成本和时间的问题。

二、商标国际注册制度

商标国际注册制度是指商标持有人通过在一个国际组织下提交一份单一申请,就可以在多个加入该组织的或地区获得商标注册保护的制度。商标国际注册制度的代表是“马德里体系”,这是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设立的一种跨境商标保护机制。通过这个机制,商标持有人只需要在一个或地区递交商标注册申请后,即可通过统一的程序和管理机构,在多个或地区获得商标权益。商标国际注册制度具有操作简便、减少注册成本和时间的优点,但同时也受到了各加入或地区法律和政策的制约。

三、商标国别注册协调制度与商标国际注册制度的差别

1.适用范围不同:商标国别注册协调制度适用于每个或地区独立的商标注册制度,而商标国际注册制度适用于多个或地区共同参与的跨境商标注册机制。

2.申请手续不同:商标国别注册协调制度要求商标持有人在每个或地区分别递交商标注册申请,而商标国际注册制度通过统一的程序和管理机构,实现在多个或地区获得商标权益。

3.法律保护体系不同:商标国别注册协调制度在每个或地区都独立享有商标注册权益,商标持有人需适应各个或地区的法律和政策。而商标国际注册制度在加入的或地区享有统一的商标注册保护,但也会受到各个或地区的法律和政策制约。

结尾:

综上所述,商标国别注册协调制度和商标国际注册制度是两种不同的商标注册制度。商标国别注册协调制度符合主权原则,但增加了商标注册成本和时间;而商标国际注册制度则通过统一的程序和管理机构,来简化和便利商标持有人的跨境商标注册。无论采用哪种制度,商标持有人都应根据实际需要和发展战略,选择适合自己的注册方式,以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

如果您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技术员 点击QQ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