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针对关键字广告构成商标侵权的情况提供了进一步的指导

发布日期:2023-07-16 09:31:02浏览次数:5

关键字广告是一种在搜索引擎中出现的广告形式,广告主通过购买特定关键词的排名来提高自己的展示效果。然而,关键字广告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一直以来都备受争议。最近,欧盟法院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指导,为相关方提供了更明确的解释和规定。

关键字广告存在的法律争议

在关键字广告中,广告主会使用特定的商标词作为关键字,使得在搜索结果中出现他们的广告。这对于商标持有人来说可能构成商标侵权,因为他们认为广告主未经授权使用了他们的商标,从而损害了他们的商业利益。

欧盟法院的指导意见

根据欧盟法院的最新判决,关键字广告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要满足三个要件:相关性、混淆和性。首先,关键字广告必须与广告主的商品或服务相关,不能存在任意使用商标词的情况。其次,关键字广告不能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即不能让消费者误认为广告主与商标持有人存在任何商业联系。最后,如果商标具有性,关键字广告会更容易构成商标侵权。

对广告主和商标持有人的影响

这一指导意见对广告主和商标持有人都有重要的影响。对于广告主来说,他们需要更加谨慎地选择使用的关键词,并确保与自己的商品或服务相关。否则,他们可能面临商标侵权的指控和法律风险。

而对于商标持有人来说,这一指导意见则提供了更明确的保护范围。他们可以更好地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此外,如果商标被视为具有性,商标持有人可以更容易获得法庭的支持和保护。

结尾

欧盟法院对关键字广告构成商标侵权的问题提供了具体的指导,从而为广告主和商标持有人提供了更明确的规定。这一指导意见将有助于减少相关法律争议,并维护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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