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权的权利转移(非转让)

发布日期:2023-07-16 06:26:35浏览次数:5

在商标法中,商标权是指商标注册人依法对其商标享有排他的使用权。商标权可以通过转让、许可和继承等方式实现转移。本文将重点介绍商标权利转移的非转让方式。

一、商标许可使用权的转移

商标许可使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商标授权给他人使用的权利。转移商标许可使用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书面合同:转移商标使用权必须建立在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之上,合同内容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使用范围、使用期限、授权使用的费用等。

2.商标局备案:转移商标使用权后,商标注册人需将授权合同备案提交至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保证权益的合法性和公示。

3.使用方式监管:商标代理机构、知识产权部门和广告监管部门等都有权对商标使用进行监管,确保商标被授权方在使用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二、商标转让登记权的转移

商标转让登记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将自己的商标完全转让给他人,并以转让登记方式实现权利转移。商标转让的程序如下:

1.双方协议:转让商标权之前,买方和卖方需要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转让事宜。

2.申请转让登记:卖方通过向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商标转让申请书,完成商标权的登记转移手续。

3.公告审查:商标局会对商标转让申请进行审查,公示期间内如无异议,即可完成商标转让的注册登记。

三、商标质押权的转移

商标质押权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其商标作为债务履约的担保物品转让给相应的债权人。商标质押权的转让流程如下:

1.协议签订:债务人和债权人签订商标质押合同,明确各自的权益和商标质押事项等。

2.备案登记:质押双方需要向知识产权局商标局递交商标质押备案申请,以完成权利转移的登记。

3.履约处理:债务人如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商标质押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程序处理商标质押物品。

总之,商标权利转移的非转让方式包括商标许可使用权的转移、商标转让登记权的转移和商标质押权的转移。这些方式在满足法定条件下进行,可实现商标权利的合法转移和保护,进而促进市场经济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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