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商标不具有显著性

发布日期:2023-07-16 03:32:03浏览次数:4

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标识和资源,具有一定的独特性和显著性。然而,并非所有的商标都具有显著性,有些商标的特征过于常见或者缺乏独创性,无法有效区分商品或服务,因此不具备显著性。本文将探讨哪些商标不具有显著性。

一、描述性商标

描述性商标是指直接描述商品或服务的特征、质量、用途等信息的商标。这种商标通常是由普通词语或句子组成,没有独特性,无法区分商品或服务。例如,“美味可口”作为食品类商品的商标,描述了商品的品质但没有独创性。描述性商标难以建立消费者对特定企业的品牌认知。

二、普通词语商标

普通词语商标是指由普通词汇、常见字母、数字或地理名称构成的商标。这些商标缺乏独创性,容易与其他商标混淆,无法标识某个企业或商品。例如,一个服装品牌选择了“时尚”作为商标,这个词在时尚行业中普遍使用,无法准确区分该品牌与其他品牌之间的差异。

三、常见图形商标

常见图形商标是指那些缺乏独创性和创新性的图形符号,无法区别特定产品或服务来源的商标。例如,一个红色的五角星、一个以字母组成的心形图案等都属于常见图形商标,无法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不具备显著性。

结尾:

综上所述,描述性商标、普通词语商标和常见图形商标因缺乏独创性和显著性而不具备商标应有的功能。在进行商标设计和注册时,企业应该避免选择这些类型的商标,而是选择具有独特性和创新性的商标,以便有效建立品牌认知度和消费者的购买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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