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无效宣告与撤销是什么关系?

发布日期:2023-07-15 19:17:45浏览次数:5

商标无效宣告与撤销是商标权利有效性争议解决的两个重要手段。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当他人认为某商标在注册时就不具备商标权利要件或者现在已不再具备商标权利要件时,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要求商标局宣告该商标无效。商标撤销是指商标注册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现在注册的商标在某些情况下已不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请求,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注册。

一、商标无效宣告

商标无效宣告是指当他人认为某商标在注册时就不具备商标权利要件或者现在已不再具备商标权利要件时,可以向商标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要求商标局宣告该商标无效。商标无效宣告请求适用于以下情况:

1. 商标在注册时就不具备商标权利要件

商标在注册时必须具备商标权利要件,包括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能够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来源标识等。如果在商标注册审核过程中发现该商标在注册时未具备商标权利要件,他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要求商标局宣告其无效。

2. 商标现在已不具备商标权利要件

商标在注册后,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商标权利要件,例如商品或服务已停用、商标已成为一般名称等,他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起无效宣告请求,要求商标局宣告其无效。

二、商标撤销

商标撤销是指商标的注册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现在注册的商标在某些情况下已不再符合商标法的规定,可以向商标局提起撤销请求,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注册。商标撤销适用于以下情况:

1. 商标已滥用

商标滥用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未正当手段获得商标注册,并且实施了滥用行为,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他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起撤销请求,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注册。

2. 商标未正当使用

商标在注册后,商标注册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正当使用该商标,滥用或没有使用该商标,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商标局提起撤销请求,要求商标局撤销该商标的注册。

三、商标无效宣告与撤销的关系

商标无效宣告和商标撤销都是解决商标权利有效性争议的手段,但其目的、适用范围和方式有所不同。商标无效宣告主要针对商标在注册时或现在不具备商标权利要件的情况,由任何利害关系人提出。而商标撤销主要针对商标现在不再符合商标法规定或滥用行为的情况,由商标注册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

总的来说,商标无效宣告和商标撤销都是保护商标权利有效性的重要手段,通过这两种方式可以及时纠正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注册行为,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结尾:商标无效宣告与撤销是商标权利有效性争议解决的两个重要手段,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维权。无效宣告适用于商标在注册时或现在不具备商标权利要件的情况,而撤销适用于商标已不再符合商标法规定或滥用行为的情况。无论是商标无效宣告还是商标撤销,其目的都是保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维护商标制度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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