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7-15 18:01:47浏览次数:5

唐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征集公告

为了加强唐山市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展示唐山市丰富多彩的文化特色和民族团结的力量,我们决定开展唐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征集活动。现向全市人民发出征集公告,诚邀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我们的城市增添更多的亮点和魅力。

一、征集主题

本次征集活动的主题是“民族团结,进步共享”。我们希望通过标识(logo)来表达唐山市各族群众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的民族团结精神,展现唐山市在民族交融中取得的巨大进步和共同繁荣。

二、征集要求

1. 标识(logo)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不能涉及政治、宗教等敏感内容。

2. 标识(logo)设计创意新颖、形象鲜明,在简洁中凸显唐山市的风貌和特色。

3. 标识(logo)设计具有响应和识别度高,能够被市民广泛接受和认同。

三、征集方式

1. 参赛者可自由发挥创意,用手绘、平面设计等形式进行标识(logo)的设计。

2. 参赛作品需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邮件标题注明“唐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征集作品”,并将作品附于邮件正文或作为附件发送至xxx邮箱。

3. 参赛作品要求为彩色图,尺寸2000×2000像素以上,分辨率为300dpi以上,格式为jpg、png或ai。

四、征集奖励

参赛作品将进行评选,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若干奖。获奖者将获得丰厚的奖金和荣誉证书,并有机会将其作品应用于唐山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中。

五、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活动的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届时逾期提交的作品将不予受理。

六、版权声明

1. 参赛者须保证其作品是原创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合法权益。

2. 参赛者同意一旦其作品被评选为作品,唐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组委会将享有该作品的署名权和非独占使用权。

3. 参赛作品将不予退还,版权归参赛者所有。如有需要,主办方有权对作品进行宣传、展示、网站发布等非营利性用途的使用,并在使用时注明作者姓名。

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唐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标识(logo)征集活动,用设计的力量为我们的城市增添亮丽色彩,共同见证唐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的伟大历程!期待您的作品!

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XXX

参与邮箱:XXX

注: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唐山市民族团结进步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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