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商标侵权如何抗辩

发布日期:2023-07-15 17:06:38浏览次数:5

被告商标侵权如何抗辩

商标侵权是指未经商标权人许可,他人擅自使用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标志进行商品销售、广告宣传等行为,侵犯商标权人的合法权益。当被告方被控商标侵权时,被告方可以采取一定的抗辩手段来为自己辩护。本文将从三个方面探讨被告商标侵权如何抗辩。

第一段:证明商标并不构成侵权行为

被告方在面对商标侵权指控时,首要任务是证明其使用的商标与原告的商标并无实质的相似性。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证明:

(1)商标特征差异明显:被告方可以指出双方商标在字形、图形、组合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从而证明双方商标并不构成相似性侵权;

(2)商标不属于原告的拥有范畴:被告方可以查证原告是否拥有商标的注册证书和相关证据,如无证据,可推翻原告在商标上的权益主张;

(3)商标在不同领域使用:如果被告方的商标是在与原告不同的商品领域使用的,可以辩称不存在商标侵权行为。

第二段:商标使用属于合法使用范围

除了证明商标并不构成侵权行为外,被告方还可以通过证明其商标使用属于合法使用范围来抗辩。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帮助被告方构建该项辩护手段:

(1)标准用途使用:被告方可以证明其商标的使用与商品特性或功能密切相关,符合标准用途的需要,没有损害原告商标的独占权益;

(2)合理说明:被告方可以陈述其商标使用并非出于侵犯原告商标权益的目的,而是为了区分自己的商品和品牌,提高销售效果;

(3)备受欢迎:如果被告方的商标已经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曝光度,并广泛受到公众欢迎,可以辩称该商标并非侵权。

第三段:商标权利消灭或无效

商标权利消灭或无效是被告方常用的抗辩手段,其有效性取决于以下情形:

(1)商标权属归属:被告方可以调查证据,证明商标权属归于其他第三人,原告在商标上并无独占权益;

(2)权利期限已过:被告方可以查证商标权已经超过法定有效期,从而推翻原告的侵权指控;

(3)注册不规范或商标丧失可区别性:被告方可以通过查证商标注册的符合性或商标已失去可区别性来证明商标权利消灭或无效。

结尾

在被控商标侵权时,被告方应充分了解自己的权益,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并围绕证明商标不构成侵权、商标使用属于合法使用范围和商标权利消灭或无效三个方面进行辩护。同时,也应及时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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