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专利申请人的我公司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该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3-07-15 15:02:16浏览次数:3

作为一家专利申请人,我们公司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我们的申请的决定表示不服。以下是我们的抗辩理由:

1. 驳回理由不合法

首先,我们认为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驳回理由不合法。根据知识产权法及相关规定,专利申请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如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然而,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驳回决定中,他们没有明确指出我们的专利申请在哪些条件上不符合要求,仅仅以笼统的方式给出了普遍性的驳回理由。这种不合法的驳回决定严重损害了我们公司的合法权益。

2. 提供充分证据

其次,我们已经准备了充分的证据来支持我们的专利申请。在申请过程中,我们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和精力进行技术研发,并取得了重要的创新成果。我们的技术方案具有显著的技术效果和实用性,并且与现有的技术方案有明显的区别。我们已经提供了详尽的技术描述、实施方式以及实施效果等证据材料,证明了我们专利申请的合法性和实用性。我们相信这些证据足以证明我们的专利申请应当被批准。

3. 寻求司法途径

最后,如果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坚持驳回我们的申请,我们将寻求司法途径来保护我们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对于不服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决定,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我们愿意积极采取行动,并寻求法律保护,以获得我们应有的专利权益。

结尾:

总之,作为专利申请人,我们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我们的申请决定表示不服,并将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希望能够得到公正的判决,确保我们的专利申请得到应有的审查和批准。我们相信,只要坚持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能够赢得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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