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售商在店招上单独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指示性合理使用抗辩的援引

发布日期:2023-07-15 06:20:31浏览次数:5

在转售市场中,转售商经常需要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店招,以吸引顾客。然而,这种行为可能涉及侵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转售商可以采用指示性合理使用抗辩来解释他们在店招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合理性。指示性合理使用是一种法律原则,允许他人在合理范围内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而不会构成侵权。

1. 指示性:

指示性使用是指转售商在店招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旨在向消费者传达特定信息。转售商通过使用其他公司注册商标来告知消费者他们出售与该注册商标相关的商品。这种使用是为了让消费者能够识别出所要购买的商品与特定品牌或厂商有关。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转售商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是出于指示性目的,目的是引导消费者对其所售商品的准确认知。

2. 合理性:

指示性使用的第二个要素是合理性。转售商在店招上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必须是出于合理目的,并且不得超出合理的范围。这意味着转售商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必须是合理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不会对注册商标的所有者造成不正当的竞争或损害。转售商可以通过提供合理的解释,说明他们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合理性,例如他们是该商品的授权经销商、出售退货产品或提供与该品牌有关的售后服务。

3. 抗辩:

转售商在店招上单独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可以根据指示性合理使用抗辩来反驳侵权指控。他们可以向法院提供证据和解释,以证明他们符合指示性合理使用的要求。转售商可以提供购买货品的合同、授权证书、退货证明或售后服务协议等文件,来证明他们的使用是出于指示性和合理性目的,从而不构成侵权。此外,转售商还可以提供类似的案例法律判例,来支持他们的抗辩。

结尾:

总之,转售商在店招上单独使用他人注册商标时,可以使用指示性合理使用抗辩来解释其使用的合理性。通过证明其使用是指示性并符合合理性要求,转售商可以反驳侵权指控,并保持其在市场中的竞争地位。当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转售商还应该注意确保其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避免对注册商标的所有者造成不正当的竞争或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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