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15 05:58:27浏览次数:7
商标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在经过初步审查合格后,进入公告阶段,由商标局公告申请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等相关信息。公告的目的是为了让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机会进行商标异议申请,以保护其自身权益。接下来我们将介绍如何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一、商标异议申请适用范围
商标异议申请适用于对已公告商标的权益在商标法规定范围内存在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如认为公告商标与已存在商标存在相似性导致混淆误认的企业或个人,均可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提起商标异议申请。
二、商标异议申请的流程
1. 编写商标异议申请书。申请人应详细阐述自身的质疑理由,并提供证据材料支持他们的观点。
2. 提交商标异议申请。申请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准备好,并递交至商标局。
3. 商标局审查。申请提交后,商标局将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是否符合法规要求。
三、商标异议申请的注意事项
1. 时间限制。商标初审公告期为3个月,申请人需在此期限内提出异议申请。
2. 证据材料准备。为了支持异议申请,申请人应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证明公告商标与其现有商标存在相似性。
3. 审查结果。商标局将会根据审查结果,判断申请是否成立,并及时通知申请人。
结尾:
商标初审公告是商标注册申请的一项重要环节,也是保护商标权益的关键。对于认为公告商标存在问题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商标异议申请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合法手段。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对商标初审公告和商标异议申请有更加深入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