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公告期内,有人提出异议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3-07-14 12:39:06浏览次数:7

商标公告期是指商标申请公告之日起3个月的期限,一般用于让其他人有机会对该商标进行异议。在商标公告期内,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应该如何处理呢?下面将详细介绍。

一、异议程序

在商标公告期内,任何人均有权对商标进行异议。异议程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1. 提交异议申请:异议人需要书面提交异议申请,内容包括商标的注册申请号、商标所有人的信息以及具体的异议理由。

2. 预审阶段:商标局会对异议申请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形式和法定要求。如果异议申请符合要求,将进入后续程序;如果不符合,将被驳回。

3. 实质审查:商标局将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包括对异议理由的合理性和商标的可注册性进行评估。如果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成立,将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驳回。如果异议不成立,将予以保护。

二、异议的处理结果

商标局根据实质审查的结果,对异议申请做出处理:

1. 驳回:如果商标局认为异议理由成立,将对商标注册申请进行驳回,并予以公告通知。

2. 接受异议:如果商标局认同异议人的意见,将撤销商标注册或者商标申请的核准决定,并进行相应的公告。

3. 不予受理:如果商标局认为异议不成立,将维持商标注册或者商标申请的核准决定,并进行相应的公告。

三、异议的后续措施

无论异议申请是否成功,异议方和被异议方都有权利采取后续措施:

1. 申请复审:如果异议人对商标局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2. 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复审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商标的注册,或者取得商标的注册或使用权。

3. 和解协议:异议方和被异议方也可以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在商标使用和权益上取得共识,避免进一步的纠纷。

结尾:

在商标公告期内,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商标局将根据实质审查的结果做出处理。无论异议申请是否成功,异议方和被异议方都有权利采取后续措施。通过合理的程序和措施,可以保障商标的正当权益,维护商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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