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7-14 07:12:37浏览次数:7
商标驳回和商标不受理是指商标注册申请被中国知识产权局拒绝的两种情况。虽然结果相同,但两者的原因和程序有所不同。
一、商标驳回
商标驳回是指商标注册申请在经过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后,被中国知识产权局认定不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从而拒绝注册的情况。
1. 驳回原因
商标驳回的原因多种多样,常见的包括:
① 缺乏显著区别性:商标与已有商标或普通文字、图形等难以区分;
② 违反公序良俗:商标含有淫秽、恶心等不良信息;
③ 违反法律法规:商标与法律法规规定相冲突。
2. 处理方式
商标驳回后,申请人可通过复审、申请撤销或提起行政诉讼等方式进行复议或上诉。
二、商标不受理
商标不受理是指商标注册申请在初步审查阶段,被中国知识产权局认定不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拒绝受理的情况。与商标驳回不同,商标不受理是指一开始就未能通过初步审查,没有进入更深入的实质审查。
1. 不受理原因
商标不受理的原因主要包括:
① 不符合商标法规定:商标与法律法规规定的注册条件不符合;
② 不具备商标性质:商标所申请的商品或服务与商标所确认的经营范围不一致;
③ 重复申请:商标与已有商标过于相似,可能引起混淆。
2. 处理方式
商标不受理后,申请人可对商标进行修改或重新申请。
结尾
商标驳回和商标不受理都是商标注册申请被拒绝的情况,然而两者的原因和处理方式不同。无论是遇到商标驳回还是商标不受理,申请人都可以选择适当的复议或上诉方式,以争取商标注册成功。在申请商标时,了解商标法规定、合理运用商标检索等方法可以降低商标申请被驳回或不受理的风险,确保申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