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人行使使用权时受到哪两方面限制

发布日期:2023-08-22 10:19:08浏览次数:4

注册人行使使用权时受到哪两方面限制

使用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收益或处分一定物品的能力和权利。在注册人享有使用权的同时,也必须遵守一些限制。这些限制通常可以分为以下两方面。

一、法律规定的限制

法律规定的限制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自然资源,维护社会秩序等而对使用权设立的强制性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环境保护:为了保护生态环境,注册人的使用权受到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限制。例如,在某些地区,禁止注册人在水源保护区设置工业企业。

2. 知识产权保护:在知识产权领域,注册人所享有的使用权也受到法律的限制。例如,注册人在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时,需要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

3. 建筑物使用限制:在城市建设中,注册人对房屋的使用也面临一定的限制。例如,高层住宅楼不得用于商业用途。

二、契约约定的限制

契约约定的限制是双方在签订使用权合同时自愿约定的限制条件。这些限制通常是为了平衡双方的权益,保护双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使用范围限制:根据契约约定,注册人对物品的使用范围可能有限制。例如,注册人在租赁商品房时,可能被要求只能用作居住,不得从事商业活动。

2. 使用期限限制:注册人对物品的使用权也可能有时间限制。例如,注册人购买的某些软件只能在特定时间内使用。

3. 使用方式限制:有些契约可能对注册人使用物品的方式进行限制。例如,汽车租赁合同可能规定注册人不能将车辆用于赛车等高风险活动。

综上所述,注册人行使使用权时受到来自法律和契约的双重限制。遵守这些限制,不仅能够保护他人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也能够确保注册人自身的权益和合法权益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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