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壳商标无效宣告答辩通知书是否已经退回商评委

发布日期:2023-08-22 11:14:17浏览次数:38

尊敬的商评委员会:

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代表,代表某某企业就稻壳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一案向贵委员会提交申请。我已经收到了您们前几天寄给我的关于该案件的退回通知书,并针对其中的指示进行了调整和修改。

一、对“稻壳”商标的合法性进行辩护

首先,我想重申一下我们的立场,即稻壳商标不应被宣告无效。稻壳商标在申请时经过了商标局的审核并成功注册,符合相关的商标法律法规要求,没有侵犯他人的权益。同时,该商标已经在市场上使用并传播多年,形成了一定的知名度,因此应当继续享有合法的商标权益。

二、对无效宣告请求事实和证据的分析

根据无效宣告请求方提交的事实和证据,我们认为其中包含了一些问题。首先,请求方提供的所谓相似商标存在多个与其自身产品相竞争的情况,因此不能作为对本案的参考。其次,请求方提出的商标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的问题是主观判断的范畴,并不能简单以少数人的意见作为裁决依据。最后,请求方提供的关于商标使用情况和产品质量的证据并不充分,也不足以支撑其无效宣告的请求。

三、就商标的社会影响力进行解释

稻壳商标是某某企业经过多年的努力打造的品牌标识,其在消费者心中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形象和信誉。该商标系经过精心设计,在市场上起到了一定的差异化和品牌认知度的作用。因此,即使有其他商标与之相类似,但并不会对消费者产生混淆或误导,在商标使用方面也不存在滥用等行为。

在结尾,我们再次强调,稻壳商标的注册和运营在法律上是合法的,并且符合商标法的规定。我们希望贵委员会能够审慎权衡各方面的利益,在公正、公平的原则下做出正确的决定,维护合法商标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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