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许可人拒绝许可时,商标许可人保留其权利

发布日期:2023-07-19 18:07:40浏览次数:374

破产是一种常见的商业现象,对于商标持有人而言,当债务不可支付时,申请破产保护是一个常见的选择。然而,在商标持有人申请破产保护期间,商标许可人是否有权拒绝许可使用商标呢?事实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许可人有权决定是否在破产程序中保留其权利。

商标许可人拒绝许可的合法性

当商标持有人申请破产保护时,商标许可人拥有拒绝许可的合法权利。这是因为商标许可人作为商标的拥有者,享有对商标的控制权和权益,在破产程序中也应得到尊重和保护。商标许可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商标使用协议的约定,决定是否在此期间继续许可他人使用该商标。

保留权利的目的

商标许可人拒绝许可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其商标权益。在商业环境日益竞争的背景下,商标作为企业的核心资产,具有重要的价值和作用。而在破产程序中,商标持有人可能会以低价出售或转让商标,从而可能给商标许可人的权益带来损失。因此,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商标许可人拒绝许可是一种常见且合理的选择。

权利保留的限制

然而,商标许可人在拒绝许可时,也需要遵守一定的限制。根据法律规定,商标许可人在拒绝许可时应保证公平、合理,并不得对商标持有人造成无端的损失。如果商标许可人拒绝许可的理由不充分或存在不当行为,商标持有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要求其按照协议履行义务。

结尾:

总之,当商标持有人申请破产保护时,商标许可人拥有拒绝许可的合法权利。商标许可人的权利保留是为了保护其商标权益,但也需遵守公平、合理的原则。在商标许可过程中,双方需要通过协商和合作,平衡各自的权益,并尽力避免可能产生的纠纷。通过合理的权利保留,可以保护商标许可人的权益,同时也为企业的破产程序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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