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通知书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别人的注册商标

发布日期:2023-07-17 14:29:40浏览次数:11

受理通知书是向商标申请人发出的一份文件,告知其商标申请已经被商标局受理。然而,尽管这个通知书对申请人来说意味着他们的商标申请已经得到了官方认可,但却并没有法律效力,并不能对抗别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受理通知书的法律性质以及其对于现有注册商标的限制。

一、受理通知书的法律性质

受理通知书是商标申请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它表明商标申请已经提出并正式受理。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申请人在递交完正式申请后,商标局会对其进行初步审查,并在初审完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并不意味着商标申请已经获得商标局的批准,也不代表该商标已经具备法律效力。只有在商标局的审核通过后,商标申请人才能获得注册商标的权利。

二、受理通知书对已注册商标的限制

受理通知书在商标申请人看来可能意味着他们的商标已经具备了对抗别人注册商标的能力,然而,这只是一种误解。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是由商标的注册所产生的,只有获得商标局的注册批准后,商标才能具备法律效力,得到保护。在商标申请通过并注册之前,申请人不能以受理通知书为依据来阻止他人注册相似或相同的商标。如果受理通知书对抗他人注册商标具有法律效力,那就等于剥夺了已经注册商标人的权利。

三、商标申请人应该注意的问题

商标申请人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后,可以肯定地知道商标局已经接收了他们的申请,并且该申请正在进行初审过程。然而,商标申请人也应该明确,尽管商标申请已经受理,但在获得商标局的注册批准之前,商标申请人并没有对其商标享有专属权利,也不能依据受理通知书去阻止他人注册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因此,商标申请人在商标申请期间,应继续保护自己的商标,以避免他人恶意侵权或注册类似商标的可能。

结尾:

尽管受理通知书是商标申请过程中的一个里程碑,但它并没有法律效力,不能对抗别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商标申请人应该对此保持清醒的认识,并在商标申请过程中继续保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只有在商标局的注册批准后,商标申请人才能享受到注册商标所带来的法律保护和排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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