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商标失效后还能申请吗?

发布日期:2023-07-17 12:47:03浏览次数:18

商标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重要资产之一,具有识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对于企业的品牌及价值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有时候企业可能会面临注册商标失效的情况。那么,如果商标注册失效了,还能申请吗?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1. 商标使用期限届满

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商标注册局核准之日起计算。当商标使用期限届满后,若没有按规定进行商标续展申请,则商标将会被视为失效。失效后的商标,在商标权利人申请商标续展前,其他人可以申请注册同类或近似类别的商标。但是,一旦商标权利人在商标使用期限届满前提出商标续展申请,且商标注册局核准续展,则商标依然有效,其他人不能再次申请注册。

2.无故不使用商标

商标法规定,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后三年内未使用其商标,即视为无故不使用,其商标将会被宣告失效。在此情况下,商标注册局会公告宣告该商标失效,并且其他人可以重新申请注册同类或近似类别的商标。不过,如果商标所有人能证明无故不使用商标的原因是充分合理的,如因为品牌战略调整或市场情况变化等,商标注册局也可以酌情予以保护。

3.商标作废

商标作废是指商标在注册后被撤销的情况。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规定》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了商标作废的情形,包括商标注册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虚假、欺骗成份,或者由他人提出异议并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决作废等。当商标被作废后,相应的商标权利也会消失,因此其他人可以重新申请注册同类或近似类别的商标。

总结起来,如果商标注册失效,通常情况下其他人是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类别的商标的。但是,商标权利人如果按照规定进行商标续展申请或能证明无故不使用商标的原因是合理的,商标依然有效。同时,商标作废的情况下,商标权利也会消失,其他人可以重新申请注册。因此,对于企业而言,保护好自己的商标,及时续展有效期是非常重要的。

总之,商标注册失效后是否能重新申请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但一般而言,失效后的商标对于其他人是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的。企业在使用商标过程中应加强对其合法权益的保护,及时续展商标有效期,避免出现商标失效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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