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谁确定了专精特新? 专精特新由谁认定

发布日期:2023-09-24 04:13:42浏览次数:379

"专精特新"是指具有专业、精细、特色和创新的产品、技术或服务。但是,要确定一个产品或技术是否具备"专精特新"的标准是什么?是由谁来认定的?

从国内来看,专精特新的认定主要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根据《专利法》和《专利审查指南》,专精特新的认定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基本要求:

1.技术性:产品或方法必须是技术性的,不包括纯粹的商业模式或经营方式;

2.新颖性:产品或方法必须是在海内外公开技术领域没有被揭示过的;

3.创造性:产品或方法必须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有所改进或突破,具备独创性;

4.实用性:产品或方法必须具有实用性,能够产生经济效益,并且可以实现;

5.专业性:产品或方法必须属于技术领域,能够被承认为专家能够理解和运用的技术;

6.特殊性:产品或方法必须具有与现有技术相比的特殊性和特色,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

在国外,各国也会根据自己的法律和标准对专精特新进行认定,例如美国的"非显著性差异"标准和欧盟的"技术进步"标准等。

总的来说,专精特新的认定是一个相对较为严格的过程,需要符合一定的法律和标准。认定的结果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它可以保护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

因此,企业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时应该对法律法规有所了解,合理规划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并积极参与相关的认定评审工作,以实现对专精特新的认定和保护。同时,国家和政府也应设立相应的评审机构,加强对专精特新的认定,为企业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和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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