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1专精特新申报通知 专精特新申报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24 05:35:54浏览次数:564

拟稿部门:编辑部

发布日期:2021年XX月XX日

一、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XX月XX日截止。

二、申报对象

1. 企事业单位:包括国营、集体、私营、股份制和外商投资等企事业单位。

2. 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合伙、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等个体工商户。

3. 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三、专精特新申报内容

1. 专利申报: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申报专利保护。

2. 特种设备合格证:相关企业或个体工商户需提供合格证申请材料。

3. 新产品申报:生产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申报新产品的研发情况及市场推广计划。

4. 技能证书申报:相关企事业单位可申报员工获得的各类职业技能证书。

四、申报方式

请申报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登录官方网站,在“专精特新申报”栏目中填写申报表,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材料

1. 企事业单位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 个体工商户相关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登记证、身份证复印件等。

3. 专利申报材料:专利申请文件、申请说明等。

4. 特种设备合格证申报材料:特种设备合格证申请表、设备安装登记证明等。

5. 新产品申报材料:新产品研发报告、市场推广计划等。

6. 技能证书申报材料:员工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工作履历等。

六、申报审核与公示

1. 审核时间:申报截止后,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在15个工作日内公示。

2. 公示期间: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将对通过审核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颁发专精特新证书。

七、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按要求准确填报申报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证明材料填写不实、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相关申报资格。

请各相关单位密切关注通知,按时准确完成申报工作。

编辑部

2021年XX月XX日

如果您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技术员 点击QQ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