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6-26 02:59:26浏览次数:37
大足区专利资助办法旨在促进创新创业,推动科技进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该办法以客观公正的原则制定,致力于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专利保护和经济资助,并鼓励创新能力的培育和专利申请数量的增加。
1.符合行政区划的大足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均可申请专利资助。
2.申请者必须是以自主创新为核心的科技型企业或个人,需要通过评审认定其研发实力和创新能力。
3.申请者必须在申请专利时,确保其发明或实用新型具有明确的技术方案,具有技术可行性,并且通过专利局的审查认定。
4.已取得本办法规定的资助项目的企业,必须按规定履行使用资金、考核与监管等相关责任;未按规定使用或管理资金的,将被追回款项并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
1.项目一:专利申请支持。对在大足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自主申请专利并成功取得专利局审查认定的,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补助。
2.项目二:专利运营支持。对专利申请者依托自主申请专利创新成果转化为产品或服务,并在市场上取得良好效益的,给予一定额度的专利运营支持资金。
3.项目三:专利保护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额度的专利保护补贴,用于支付专利费用和维权费用。
1.申请者根据大足区专利资助办法的要求,准备好详细的申请材料。
2.申请者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大足区科技创新局指定的接收点。
3.大足区科技创新局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4.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材料转交给专业评审组开展评审工作。
5.评审组根据评审标准对申请者的企业或个人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意见。
6.大足区科技创新局按照评审结果择优负责资助项目名单,并将结果通知申请者。
1.资金使用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照资助合同约定的用途进行。
2.受资助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需定期报送资金使用情况以及项目进展情况的汇报。
3.大足区科技创新局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将进行追责追究。
1.鼓励各级科技、工商等相关部门加强专利申请、运营和保护等方面的支持。
2.积极推进区域内各类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并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与推广。
3.加强知识产权培训,提高企业和个人的专利申请、运营和保护能力。
大足区专利资助办法的实施将为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激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推动大足区科技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