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话题发明专利成果转化合同

发布日期:2023-06-26 01:13:40浏览次数:70

话题发明专利成果转化合同

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并由甲方(以下简称“科研机构”)和乙方(以下简称“企业”)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就科研机构拥有的某一技术专利成果的转化进行合作的协议。

一、前言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的目的在于科研机构将其拥有的技术专利成果(以下简称“专利成果”)有效提供给企业,实现科研成果的转化。

1.2 科研机构保证其拥有该专利成果,并具有转化的权力。

1.3 企业具备进行专利成果转化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相关资源,愿意与科研机构合作,推动技术转化与商业化应用。

二、定义

2.1 专利成果:指科研机构已获得或即将获得的技术专利申请或注册证书,包括技术改进、发明发现、知识产权。

2.2 转化:指将专利成果通过技术开发、商业化投资等手段转变为具有商业市场价值的产品或服务。

三、转化授权

3.1 科研机构将专利成果授权给企业,允许企业对该专利成果进行开发、生产、销售和推广。

3.2 企业在使用专利成果时,应依法尊重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并保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3.3 科研机构同意不会擅自将专利成果授权给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企业书面同意,不得实施横向、纵向等或排他性授权。

四、合作义务

4.1 科研机构的义务:

4.1.1 提供专利成果相关信息、技术资料以及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专利成果的真实性与有效性。

4.1.2 接受企业的技术评估和验收,并配合相关程序和文件的办理。

4.1.3 如专利成果存在未披露发表、未申请专利或存在其他合作线索的情况,应事先告知企业,并协商解决方法。

4.2 企业的义务:

4.2.1 完成专利成果的开发、生产、销售和推广,更大化地发挥专利成果的商业价值。

4.2.2 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完成专利成果转化的任务。

4.2.3 尊重科研机构的知识产权,未经科研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对专利成果进行修改或授权第三方使用。

五、权益与分配

5.1 转化收益的分配将按照双方协商的比例进行,具体比例在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

5.2 科研机构在合同签订后即可根据实际情况向企业发放技术转让费用、专项资金等。

六、终止与解除

6.1 本合同经过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可解除。

6.2 未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争议解决

7.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7.2 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八、其他约定

8.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是对科研机构与企业之间进行话题发明专利成果转化的合作关系所达成的合同内容和要求。希望双方能遵守合同的约定,共同努力推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实现共同发展。

如果您有什么问题,欢迎咨询技术员 点击QQ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