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发明创造和发明授权的定义

发布日期:2023-06-26 00:19:41浏览次数:549

发明创造和发明授权的定义

发明创造是指不依赖于现有技术的某种技术方案、设备或方法,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发明授权是指对发明创造的权利进行法律保护,确保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利。

发明创造和发明授权的主体

发明创造可以来自个人或企业,无论是否获得了发明授权。

发明授权的主体是或地区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如专利局。

发明创造和发明授权的要求

发明创造需要具备以下三个要求:

  • 新颖性:即该技术方案不属于已经在公开文献中被公开的技术。
  • 创造性:即该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突破性的创新或显著的改进。
  • 实用性:即该技术方案能够在工业或科学领域中实际应用,并能够生产出可行的结果。

发明授权需要在满足发明创造的要求基础上,提交专利申请,并经过审查合格后获得。

发明创造和发明授权的保护范围

发明创造的保护范围包括其技术方案、设备或方法本身。无论是否取得发明授权,发明创造的创造者均享有其成果的名誉权和署名权。

发明授权的保护范围由专利申请时提出的权利要求决定。专利权的范围一般为权利要求书中所述的技术特征。

发明创造和发明授权的时效性

发明创造不受时间限制,但在其他人取得发明授权后,他人将不能再据此申请同一技术的专利。

发明授权的时效性为20年,从专利申请日起计算。在时效期限届满后,该发明创造将进入公有领域,成为他人可自由使用的技术。

发明创造和发明授权的价值

发明创造是科技进步和创新的重要推动力,能够产生商业和社会的巨大价值。

发明授权为发明人提供了对其发明的专有权利,可以实现技术的商业化应用,创造经济效益。同时,发明授权还促进了技术的交流和共享,推动了社会的发展进步。

结论

发明创造和发明授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发明创造是科学技术创新的成果,而发明授权则是对发明创造的法律保护。发明创造和发明授权在定义、主体、要求、保护范围、时效性和价值等方面都存在差异,但二者密切相关,共同促进了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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