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及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

发布日期:2023-09-24 06:05:50浏览次数:825

一、企业基本条件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

3.研发人员占企业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0%;

4.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二、创新能力评估

1.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得分不低于80分;

2.技术创新团队成员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的占比不低于50%;

3.企业开展的科技项目数量及成果产出得分不低于60分;

4.企业科技创新产品及服务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得分不低于90分;

三、知识产权状况

1.企业被授予国内外专利的数量不少于5项;

2.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被应用于实际生产中的得分不低于80分;

3.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不少于100万元;

4.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收入占企业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四、运营规模和财务指标

1.企业年度销售收入不低于500万元;

2.企业符合国家财务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法规;

3.企业研发费用占企业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0%;

4.企业自有资本占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30%;

五、企业发展潜力

1.企业发展潜力评估得分不低于90分;

2.企业未来三年研发项目计划符合国家战略和政策导向;

3.企业承担国家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得分不低于80分;

4.企业具备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份额的能力的得分不低于70分。

以上为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要求的基本内容,申报企业需要满足上述条件,并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完成申报流程,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申请企业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审查工作,确保申请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同时,建议申请企业在申报过程中积极与相关专业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交流和学习,提升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研发能力,为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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