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23 23:04:55浏览次数:73
尊敬的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我国高新技术企业需要进行定期复评以确认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有效性。为了提前通知各位企业负责人,并确保复评工作顺利进行,特向各位企业负责人发布本通知。
根据国家政策要求,复评时间定于今年12月1日开始,持续至明年1月31日结束。各位企业负责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评工作。
复评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研发投入、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具体评分标准将在复评开始前向各位企业负责人发送。
1. 提交材料
请各位企业负责人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于复评开始前提交至指定邮箱。材料包括企业发展报告、技术创新项目资料等。
2. 线上评审
复评将采取线上评审的方式进行,评审专家将根据材料进行初步评分,并确定是否需要现场考察。
3. 现场考察
如评审专家认为需要进一步了解企业情况,将进行现场考察,并进行综合评分。
4. 复评结果
复评结果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各位企业负责人,并公示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站上。
1. 准备充分
企业负责人在提交材料前,要确保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重点突出企业在技术创新、研发投入等方面的成果和实力。
2. 主动配合
如评审专家要求现场考察,企业负责人应积极配合,并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3. 衔接协调
复评过程中,如遇到问题或疑问,可及时与复评组联系,协调解决。
请各位企业负责人务必认真对待复评工作,按要求提交材料,并遵守评审规定。希望各位企业取得良好的评价并保持高新技术企业的身份。如有任何疑问,可随时与我们联系。
特此通知。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公室
日期: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