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上海市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上海市专精特新申报条件

发布日期:2023-09-24 00:14:18浏览次数:68

一、企业规模条件:

1. 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万元;

2. 具备法人资格,且在本市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登记为企事业单位的市属企业。

二、企业创新能力条件:

1.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

2. 具备核心技术能力,能够实现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地位;

3. 具备市场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

4. 拥有完整的研发体系和科技人才队伍。

三、市场销售条件:

1. 最近两年营业收入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 近三年创新型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0%。

四、发展潜力与影响力条件:

1. 公司发展前景广阔且具备较高的市场竞争力;

2. 公司拥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其他要求:

1.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公司的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

2. 提供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的相关申请和注册证明;

3. 提供市场销售数据和运营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4. 提供公司发展规划、技术创新情况等相关文件。

以上是上海市专精特新申报的基本条件,符合要求的企业可根据具体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得政府相关支持和优惠政策,有助于推动企业的创新发展和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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