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福建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指南 福建省高新企业申报

发布日期:2023-09-24 02:41:36浏览次数:667

一、申报条件

1.企业类型

- 项目控制权在中国的内地且注册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企业;

-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在非高新技术领域没有子类似专利;

- 注册地和管理地不在税务局的黑名单内。

2.研发投入

- 近三年全员平均研发费用占比不低于5%;

- 近三年研发投入持续增长;

- 近一年研发投入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3.知识产权

- 有自主知识产权;

- 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总数占比不低于10%;

- 近三年获得的专利及软件著作权占比不低于5%。

4.市场表现

- 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 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不低于10%;

- 近三年净利润率持续为正。

二、申报材料

1.企业基本资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财务数据

- 企业最近三个财年的经审计的会计报表;

- 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 近三年税务完税凭证复印件。

3.科技创新项目信息

- 项目的基本情况、研发经费、人员情况等。

4.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 近三年获得的专利、软件著作权证书复印件。

5.市场表现

- 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净利润情况等材料。

三、申报流程

1.填写申报材料

- 填写企业申请表;

- 编制企业档案。

2.提交申报材料

- 将填好的申请表、企业档案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相关部门。

3.初审

- 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如材料完整,则进行下一步审核;如材料不完整,则通知企业补充。

4.现场核查

- 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技术研发情况、财务状况、知识产权及市场表现等。

5.评价专家评审

- 由专家组进行申报企业的审核评价。

6.公示及结果反馈

- 将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并向申报企业反馈结果。

四、申报注意事项

1.准备充足的申报材料;

2.尽早开始准备申报,以确保材料的提交截止日期;

3.确保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配合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5.申报结果将影响企业享受相关政策的资格。

五、申报时间

1.每年调整申报时间,请注意查看最新通知。

2.一般为每年的3月至4月期间。

(以上内容仅为参考,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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