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09-23 20:46:43浏览次数:50
专精新特是指东莞市对创新型企业高层次人才在专业技术领域,通过自主研发、核心技术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达到一定经济效益的项目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1.企业基本要求:
(1)依法在东莞市注册并开展经营活动,是正常纳税、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稳定运营企业;
(2)法人代表是中国公民,并具有中国有效身份证件;
(3)企业资产净值不低于100万元,年度销售额或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万元;
(4)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拥有较为完备的获取知识、获得权益、履行义务的条件。
2.项目要求:
(1)项目需具备一定的创新性和技术含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项目自研或拥有独立知识产权并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商标、版权等相关证书;
(3)项目的研发过程具备一定的自主创新和团队参与,并在产品、技术、工艺等方面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4)项目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竞争力和市场潜力,并能够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
(5)项目持有人或团队有良好的创业和管理经验,具备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1.填写申报材料:企业需提交《专精新特项目申报书》、《专精新特项目概要》、《企业基本情况表》等相关材料;
2.初审与资格确认:由东莞市专精新特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确认申报企业的资格;
3.专家评审:根据初审结果,专精新特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和筛选;
4.补充材料:根据专家评审的意见,申报企业需根据要求补充相关材料;
5.公示和备案:经过评审和补充材料后,东莞市专精新特办公室将公示入围企业,并进行备案;
6.政策支持:入围企业可享受税务、财政、金融等多方面的优惠政策,提升企业创新发展能力。
1.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按要求进行整理和递交;
2.申报企业应具备一定的管理经验和团队实力,以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3.申报材料如有虚假、失实等情况,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4.申报企业需按照政策要求,主动接受政府及专家的评审和监督。
申报通过的企业将获得专精新特项目资质,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监督和管理。
通过东莞市专精新特申报项目,企业可以获得政府的政策支持和优惠政策,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帮助企业在市场上取得更好的发展。